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7月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2025-08-19 14:12

 

通过梳理7月份广大参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筛选了以下几项,统一答复如下:

一、线上异地备案有哪些途径?

答: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吉事办或长春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提交备案材料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二、参保人在什么情形就医不用办理异地备案并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答:1.省内市(州)内跨县域就医的:参保人员离开参保地至市(州)本级或其他县域的。

2.省内跨市(州)县域就医的:参保人员离开参保地至其他市(州)县域的。

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异地住院报销分三种情况:一是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按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报销。

二是符合转诊转院或急诊的,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 10%。

三是除以上两种情形,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

因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人员,可在治疗结束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但医保支付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再降低 10%。

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能享受哪些待遇?

1.异地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无需申请异地就医,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享受待遇,城镇职工在异地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在异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按参保地支付比例直接结算。

2.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病种认定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和异地门诊慢特病有效备案后可在异地直接结算。 非直接结算的特病病种需现金垫付后,回长春市申请手工报销。

 

 

(初审:杨宏志 复审:郑超 终审:李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