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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举办全市医保定点医药照护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
2021-06-16 11:07

为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6月11日,市医疗保障局举办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定点照护机构《条例》专题培训班。  

 

 

 

《条例》是我国医保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为医保基金监督执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对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将起到重大作用。市医保局副局长刘佳作开班讲话并对参会定点机构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体约谈。

本次培训班专门邀请了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王爽处长,以“《条例》的行政执法与守法”为题,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以及规范要求等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同志围绕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照护机构服务协议及考核细则进行解读,进一步拓宽政策知晓面,强化定点机构的法治意识。

会前,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签署了《机构法人代表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各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全市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定点零售药店、部分定点照护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医保办负责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