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工作,5月14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会议,这也是我局成立以来第一次全系统基金监管专题大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继峰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佳通报2020年全市基金监管工作情况和近期在办欺诈骗保案件进展,党组成员、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谭英就经办机构落实《条例》具体举措进行部署。
会上,绿园分局局长吴孟阳、九台区医保经办中心主任孙彦首先就相关工作经验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年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先后开展了照护保险机构、乡村医疗机构医保扶贫基金、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四项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内定点机构总数不低于30%的定点机构开展检查,完成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欺诈骗保案件。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总额预付工作,严格执行总额预付政策。总结今年一季度和4月份基金运行情况,研判二季度基金运行形势,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据实结算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就未来一个时期,基金监管工作,周继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部署。要正确分析欺诈骗保多发的态势,目前面临着地方党委政府换届及民营机构就业双重压力,要有如履薄冰的心态。分析了基金监管工作对政策尺度考量和评判的内涵,以及基金监管与基金使用对立统一的外延。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研究解决好行政监管与协议管理的关系,学懂弄通有关政策,把握好政策尺度,切实做好工作,对政府和人民负责。二是要认清当前基金监管形势和问题,努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氛围,针对骗保手段多样化、监管重点两极化、监管范围不断延伸等特点提前做好预判。三是要围绕《条例》,强化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在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基础上,突出“清零行动”和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工作重点。加强考核通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正向引导,制定舆情应对预案,不断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建设。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分管局长、监管科负责同志,各分局全体同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监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基金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