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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征大型企业工伤保险费的通知
2020-09-09 11:13

各参保单位:
       按照人社部发〔2020〕49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大型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对已收取5、6月减征部分的金额,采取从次月起冲抵方式予以调整,避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