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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过度检查的定义是什么?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我院为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以中老年慢性病患者为主。在近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我院就血清尿素测定、血清尿酸测定两个检验项目的开展问题产生政策适用疑问,现向贵局咨询如下:我院住院患者多为多病共存患者。入院时开展尿素尿酸测定,主要目的是长期多药共用的老年患者,入院时需评估患者肾功能及血尿酸水平及药物安全性风险的基础评估,为后续治疗方案(用药选择、剂量调整、是否需要专科干预)提供必要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认定"过度检查"应以"违反诊疗规范"为前提;若检验项目的开展具有明确临床意义,是否属于诊疗规范范围内的合理检查。
恳请明确事项1.上述住院患者,入院时开展血清尿素测定、血清尿酸测定,是否属于“过度检查”。2.界定"过度检查"时,是否以"违反诊疗规范"为必要前提?在病历、医嘱均能体现检验指征与临床目的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合理检查?恳请贵局予以政策明确并予文字答复,便于我院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妥善处理医保监管中的相关争议。
特此函询,请予文字答复。
2026-09-28 16:27:38
经与您电话沟通,德惠医院相关问题,请咨询德惠医保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6-09-29 14: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