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女性退休后医保缴纳 | |
|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6年7月1日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中第十七条超龄劳动者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女性,62岁,社保已退,如果协商一致单位可为其缴纳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系统如何增员?办理流程是什么?2026-08-18 16: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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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现做以下回复供参考:关于您反映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方法》第十七条中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此问题, 由于我局目前还未接收到此通知,目前无法超龄情况下在单位进行缴费,此情况我局已联系省里反馈此文件以及执行时间,尽快了解此文件以及下步办理方法,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2026-08-20 16:41:59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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