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请求纠正“个人基本信息”错误登记的申诉书 | |
| 尊敬的长春市医保局领导,您好。 感谢受理了我的诉求和悉心地回复。但工作人员的查询处理,仍然没有按照《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1号},针对诉求具体问题执行《规程》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二十七条的规定。我恳求能够针对有据可查的具体事实,准确地执行《规程》精神,为参保人排忧解难。您回复的“因单位当年申请破产为其进行补缴一万元,变为职工退休状态,但又因每年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却又联系不上单位导致无法进行缴纳大额医疗,申请变为灵活就业参保状态,方便在小程序上缴纳每年大额医疗费用”,与我的恳求(诉求)有很多不同和根本区别——顺便多说一句:能否给我们反映情况提供上传图片的路径?线上高效传递文件,节省时间也能减少我们耽搁您宝贵时间的不安!再次感谢! 李铭(大汗李铭)谨上2026-06-06 07: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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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现做以下回复:您反映退休状态为灵活就医退休的问题,受理您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已积极为您查询, 因单位当年申请破产在财政与国资委审核材料后表示您单位需为员工进行补缴一万元,变为职工退休状态,但又因每年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却又联系不上单位导致无法进行缴纳大额医疗,单位为员工们申请变为灵活就业参保状态,方便在小程序上缴纳每年大额医疗费用,您表示情况已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6-07-06 16: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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