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请求纠正“个人基本信息”错误登记的申诉书(四) | |
| 尊敬的领导,请您理解耄耋之人为此事申诉的心情。我1964年参加工作,2000年在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办理了退养手续,2004年正式在该公司申请办理了“国家社保职工退休”。我不懂的是,人已经退休了,为什么医保还会改成“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呢?是2021年12月13日,补交了核定费用700元,并在表格上签名、按了手印的原因吗?至今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医保为什么会改成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我不知道2021-11-29 14:23:19,"医保小林" <3004210886@qq.com> 回复的“……经查询,参保的单位为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您退休时为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的依据是什么。前面已经说了,“查询”的结果不是事实。其中质证的证据详情请见附件:《公司职工退养审批表》2000年4月4日公司规定的职能部门领导(全部)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留存表。 (未完)2026-05-28 07: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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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退休状态为灵活就医退休的问题,受理您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已积极为您查询处理,
因单位当年申请破产为其进行补缴一万元,变为职工退休状态,但又因每年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却又联系不上单位导致无法进行缴纳大额医疗,申请变为灵活就业参保状态,方便在小程序上缴纳每年大额医疗费用,您表示情况已了解,还需继续上报情况为其询问,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2026-06-05 16: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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