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
主题: 请求纠正“个人基本信息”错误登记的申诉书
我请求纠正“个人基本信息”错误登记的申诉书(一)

尊敬的长春市医保局领导,您好。   
我叫李铭,职工医保编号是:22000011000010920195
我的医保帐户是:2004年职工退休(统账结合);按要求为补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部分,2011年11月,单位一次性补缴10000元。自2004年职工退休后的十年,参保单位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包括其后至2014年底,都是职工退休(统账结合)——每月都有医保费注入个人账户。
详情请见后面附件:省、市医保“缴费信息查询”查到的我的缴费记录凭证。
2021年11月发现我的医保账户被封锁,遂向长春市医保局寻求帮助、指导和解决医保不能使用的问题。
2021-11-29 14:23:19,"医保小林" <3004210886@qq.com> 回复写道:“……经查询,参保的单位为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您退休时为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由于您2014年至今一直未缴纳大病保险费用,所以医保无法使用,请携带身份证到繁荣路二楼窗口核定大病保险费用。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大病保险费用,医保待遇方可正常使用。”但是,该查询结果明显与上述事实不符。
(未完)
2026-05-28 07:09:31
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退休状态为灵活就医退休的问题,受理您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已积极为您查询处理, 因单位当年申请破产为其进行补缴一万元,变为职工退休状态,但又因每年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却又联系不上单位导致无法进行缴纳大额医疗,申请变为灵活就业参保状态,方便在小程序上缴纳每年大额医疗费用,您表示情况已了解,还需继续上报情况为其询问,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6-06-05 16: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