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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关于长春市红斑狼疮医保报销政策不公及双通道服务乱象的诉求
本人是长春市系统性红斑狼疮参保患者,特此实名反映问题、提出投诉:
一.政策不公平
  外省及省内其他城市,只要有医院病历、确诊红斑狼疮,不管病情轻重,相关治疗药品全部正常报销。
  唯独长春市硬性规定,必须达到病重、活动期才给报销指定药物,普通维持治疗用药不给报,同病不同待遇,严重增加慢性病患者经济压力。
   双通道药品咨询服务混乱、推诿不作为
   我拨打医保咨询电话,询问红斑狼疮双通道指定药房,客服工作人员完全不知情。
我请求先告知药房名称,后续补齐材料,但客服不知情,只让自己去网上医保平台查询。
   线上平台电话长期打不通,线下指定药房大多无药,购药、报销无路可走。
二.额外增设无理要求
   医保部门硬性要求,必须由医院单独开具双通道药品名单纸质证明,属于额外加码、增加患者不必要的办事负担,流程繁琐不合理。
我的诉求:
1.取消长春市红斑狼疮 “必须病重才能报销” 的不合理限制,凭医院正规病历即可正常报销对症药品;
2.全面公开全市双通道定点药房名单,畅通购药渠道,保障慢病患者用药;
3.整改窗口及接线客服业务不熟、推诿敷衍问题,简化就医报销流程。
2026-04-15 15:40:28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身份信息,经查询您已于2026年1月22日在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备案申请,其所服用的药品“硫酸羟氯喹片”为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非双通道药品,无法在定点药房享受双通道药品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畴需由临床医生根据医保目录,结合患者病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等因素综合判定后确定。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6-04-17 1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