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医保稽查科无故为难企业及个人 | |
| 我叫金胜艳,医保稽查科说我诈取生育津贴,当时我作为法人,也是管理人员,从我公司取得工资,按时缴纳了医保,按政策领取了生育津贴,所有相关资料我都全力配合给到医保稽查科,从2025年10月份开始,我一直在积极沟通,一直到2026.1.28日也没个明确说法,打电话总是挂断,态度及其恶劣,最后一笔工资我还了前期个人借款,非让我提供借款人电话,联系对方让人家配合调查,难道我拿到工资之后消费的地方都需要配合他们吗?我几号借的,几号拿到工资还的,我都已经提供了。包括中间,不顾我的反对,非要我个人银行卡所有的交易明细。作为国家单位,你有权力核查,我也有义务配合,但是你不能无故为难我。现在电话也不接,也没个说法。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也是非常清晰的,我不知道国家单位到底有多大的权力,需要这么为难我们。我按国家规定享受政策,他们就看不过去。我感觉这是在欺压百姓。因为我生育津贴的事情,非要查我现在单位,这明显是借故为难人。希望局长领导能否帮忙了解一下情况,实在是又憋屈又无力。2026-01-28 16:54:37 | |
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回复如下: 2026-02-06 13:48:15
一、关于现场核查方式的说明 2026年1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马某并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在其居住小区单元门口进行简短询问,全程合规且未干扰其正常生活。这一做法是为了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相关人员的打扰,符合医保稽核工作的规范要求。 二、关于核查工作的说明 本次对您生育津贴缴费基数的核查,是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全体参保人合法权益的常规工作。核查期间,我局始终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核定事实所必需。 对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款项往来等核心问题,我局将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报告、账目、银行流水、您的陈述及相关人员询问记录等材料,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综合审核认定,确保核查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关于沟通问题的反馈 您反映的电话沟通不畅、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局已严肃核实。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培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努力提升服务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加快核查进度,待所有事实认定清楚后,第一时间向您反馈核查结果。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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