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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医保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目前社保与医保缴纳至9月份,在什么时间之前补缴没有等待期且不影响医保待遇?可以在12月底之前只补缴1个月的医保费用吗?如果因为单位原因断缴超过3个月有什么影响?超过3个月未补缴等待期是多长时间?
2024-12-19 19:37:12
参保单位欠费,自欠费之日起暂停其医保账户内职工医保待遇,参保单位欠费3个月内(含)足额补缴的,可恢复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可追溯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待遇;参保单位欠费3个月以上补缴的,自缴费到账次日起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补缴期间待遇不予追溯。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20 0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