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
主题: 生育险、生育津贴相关问题
妻子在原单位至今连续缴纳长春市社保且超过12个月,未中断,现更换新公司,社保不中断,但原公司注销,且新公司此时刚成立,上年度无营业额、无人员薪资产生:
1、此情况下生育津贴、生育险如何办理,原单位注销情况如何办理?
2、此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及生育险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2024-04-03 19:28:14
1、原单位注销需提供以下手续到我局窗口办理:情况说明,工商局、税务局、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复印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转换到新单位后,基数按照女职工生产当月全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准。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4-04-07 15: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