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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建议
尊敬的局长您好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中,需要居住证明这一项规定是否可以考虑取消,异地的居住证明通常需要居住6个月以上才可办理,一般的治疗时间也未必有6个月,这导致患者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医保政策,也有可能因此错过治疗时机。给患者异地求医治病带来很大阻力。请贵局务必慎重考虑广大患者的现实情况,更换或取消此项规定。
2024-04-03 12:00:45
长春市单位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异地居住证、居住证明(派出所、街道、社区、物业、村委会、养老机构开具)、产权证原件。如依据产权证申请,提供结婚证,双方都可申请。居住证为电子版的提供复印件。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种渠道进行办理,不仅仅局限于只能办理暂住证才能办理此项业务。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4-04-07 15: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