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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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长春三甲医院门诊就医时是否可以报销?一个年度内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是多少?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门诊就医结算时怎么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3:是只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医保卡内有余额时才能在门诊使用医保卡么?为什么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门诊结算时给医保卡,医院收款人员说里面没有钱用不了? 2023-07-26 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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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不限定具体病种,所有合规药品全部纳入待遇范围。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为200元,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无起付线,村卫生室不设立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合规药品产生的费用限额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其中村卫生室最高额度为100元。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时,直接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即可。 3、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暂未开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业务。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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