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询问退休公务员异地医保报销规定 | |
![]() |
我家中老人,原长春市137中学教师,现已退休,在京定居,患有阿兹海默症,历年邮寄报销材料回长进行报销。今年2月6日,我方亲属向长春市医保局递交报销单据2张,其中1张已经到账,另1张逾办理期限22日,至今仍未到账。该账单金额12500+,经与审计科81110061沟通,确认可报销额度在12000左右。但再与下一流程部门核对时,被告知公务员历年只能报销6700额度,其余自费。现询问具体原因、可报销额度与预计办结时间。谢谢 2023-05-05 10:47:43 |
![]() |
长春市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合规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1000 元以上部分1000 元至 60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 70%;6001 元至 100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80%。已为您详细讲解该笔报销,并联系相关处室加急为您拨款拨付该笔费用。
2023-05-06 16:17:09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主办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431-12393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政兴路277号 邮编:130022
网站标识码:2201000062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22010202000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