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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生育保险相关咨询
19年11月孩子出生。20年5月调整工作单位。6月到期可以申报生育保险。本人生育险无中断情况。此种前提下是否该在现工作单位申报?如果是,流程有没有不同。如果不是,该如何申报。
2020-08-27 11:14:00
您好,感谢您对长春医保的关注和支持。
您的医保不欠费不断档的前提下,由原单位申请并领取。
生育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及待遇请您参考:
条件:单位参保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的当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流程:由经办人员登录申报系统(ccylbx.org.cn:9001),在“业务经办”栏目下一“生育待遇信息登记”里,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1)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如审核通过,3-5天后打印拨付单,按要求填写,将填写准确的拨付单邮寄(长春市繁荣东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3楼13号窗口收)或送到窗口(繁荣东路166号3楼13号窗口)。
待遇:发放到单位。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12÷365/366)×158天;剖腹产生育津贴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按已缴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如果原单位同意新单位办理生育津贴,并且新单位也同意办理的情况下,需在新单位连续足额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同时满足其他领取条件,并在正常办理材料的基本上,额外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在原单位领取过生育津贴的证明。新单位申请时,只能到窗口(繁荣东路166号3楼)办理。

回复单位: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0-09-02 15: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