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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7-15 11:00来源:长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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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巩固完善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长府办发〔20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现将《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8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意见信箱:sjdybzc@163.com

 

附件: 《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1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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